問題已解決
一個法人,名下有兩家公司,一家是一般納稅人A,一家是小規模納稅人B,如果A負責采購,B負責銷售,B銷售的貨是A提供的,A和B之間不訂立購銷合同,新成立一個個體戶C,用C代替A給B簽購銷合同并開票,這樣可行嗎?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三者之間符合獨立交易的原則,這樣是可以的。
祝您學習愉快!
06/04 16:24

一個法人,名下有兩家公司,一家是一般納稅人A,一家是小規模納稅人B,如果A負責采購,B負責銷售,B銷售的貨是A提供的,A和B之間不訂立購銷合同,新成立一個個體戶C,用C代替A給B簽購銷合同并開票,這樣可行嗎?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三者之間符合獨立交易的原則,這樣是可以的。
祝您學習愉快!
趕快點擊登錄
獲取專屬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