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梳理一下,廣東省的融資租賃合同印花稅,從開征融資租賃合同印花稅至今,有沒有優惠政策?如果有優惠政策,具體有哪些?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12月24日印發的《關于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44號),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后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而一般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相比其他一些合同的印花稅稅率較低。
在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稅。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祝您學習愉快!
05/09 1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