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勞務派遣公司,1.對于收到用工單位的代收代發工資和服務費,在會計和稅務上分別是怎么處理的?2.對于收到用工單位的代收代發工資,勞務派遣公司如果只是用代收工資賬戶進行會計處理,不做其它會計和稅務處理,也不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附表A105050 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中進行申報,是否正確?這樣處理,只是將收到的勞務派遣服務費計入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收入,而且簡化了會計和稅務處理,感覺也可以啊?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勞務派遣公司對于收到用工單位的代收代發工資和服務費,在會計上應分別處理:服務費確認為公司的收入,而代收代發的工資則作為其他應付款處理。在稅務上,服務費需要繳納增值稅,并計入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代收代發的工資部分不需繳稅,但需要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如果勞務派遣公司僅用代收工資賬戶進行會計處理,不做其他會計和稅務處理,也不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附表A105050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中進行申報,這是不正確的。這樣做會導致未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并可能違反稅法規定,存在法律風險。因此,雖然這樣處理看似簡化了流程,但實際上并不合規。
祝您學習愉快!
03/10 0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