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境外企業向境內銷售取得收入的,判斷增值稅是否由境內購買方代扣時,境外企業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包括哪些含義?設立的境內子公司算機構場所嗎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境外企業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是指該企業為了開展業務活動而在境內設立的各種固定營業地點或設施。設立的境內子公司不被視為該境外企業的機構場所,而是獨立的法人實體。但是,如果境外企業直接在境內設立了分公司、辦事處等非獨立法人實體,則這些可以被認定為機構場所。
祝您學習愉快!
境外企業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是指該企業為了開展業務活動而在境內設立的各種固定營業地點或設施。設立的境內子公司不被視為該境外企業的機構場所,而是獨立的法人實體。但是,如果境外企業直接在境內設立了分公司、辦事處等非獨立法人實體,則這些可以被認定為機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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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