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該清償行為發生在破產申請受理前6個月內且債務人達到破產原因的除外。這句話什么意思,請老師舉例說明一下。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破產申請受理前1年內債務人提前清償的未到期債務,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已經到期,管理人請求撤銷該清償行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該清償行為發生在破產申請受理前6個月內且債務人有企業破產法規定破產原因情形的除外。該清償行為發生在破產申請受理前6個月內且債務人有破產原因,那么就相當于是在“破產申請受理前6個月內,對到期債務個別清償”,可以撤銷。舉例理解:債務人甲在13年8月1日被法院受理破產,甲在12年9月對債權人乙提前清償的未到期債務(債務是在13年2月到期,即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已經到期),那么管理人請求撤銷該清償行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甲是在13年4月對乙清償,這是該清償行為發生在破產申請受理前6個月內且債務人有企業破產法規定破產原因情形,那么就可以撤銷。
祝您學習愉快!
09/15 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