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海域使用金放在應交稅費科目核算?進項稅加計遞減能計入其他收益?想知道原因



你好,你這個海域使用費計入管理費用,其他科目。
加計抵減計入其他收益是沒問題的。
2024 12/25 15:30

84784947 

2024 12/25 15:34
想知道原因

84784947 

2024 12/25 15:34
或者有沒有相關政策文件

宋生老師 

2024 12/25 15:36
你好,你是說什么事項的原因?

84784947 

2024 12/25 15:37
加計抵減

宋生老師 

2024 12/25 15:38
關于《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適用《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解讀
近期,我部、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印發了《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第39號公告”),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現就該規定適用《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號)的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時,應當按照《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對增值稅相關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實際繳納增值稅時,按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等科目,按實際納稅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加計抵減的金額貸記“其他收益”科目

84784947 

2024 12/25 16:14
還有一個海域使用費的問題

84784947 

2024 12/25 16:14
想知道有沒有相關政策

宋生老師 

2024 12/25 16:15
你好,這個沒有明確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