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問個問題,同一個項目,第一年用總公司簽訂合同,采用簡易計稅。第二年續簽合同,用分公司續簽訂的,可以改變計稅方式嗎??比比如一般計稅



你好,你重新簽合同的話是沒問題的。
2024 11/18 08:31

84784952 

2024 11/18 08:34
同一個項目可以嗎

84784952 

2024 11/18 08:34
從新用分公司簽訂

宋生老師 

2024 11/18 08:34
你好,你重新簽訂合同是可以的。

84784952 

2024 11/18 08:36
OK,謝謝老師。

宋生老師 

2024 11/18 08:36
你好,不用客氣的人。

84784952 

2024 11/18 09:37
老師,你說我們不是接了一個環衛服務項目,合同里面約定,款項里面包含工資,社保,還有環衛車使用費用,,那是不是我選擇簡易計稅差額征收的話,能不等扣除環衛車的費用????

宋生老師 

2024 11/18 09:38
你好,這種正常不屬于差額征收的范圍啊,你們是勞務公司嗎?

84784952 

2024 11/18 09:47
物業公司

84784952 

2024 11/18 09:47
差額征收,只是工資,社保,福利費嗎

宋生老師 

2024 11/18 09:58
你好,物業公司的話可以差額征收,但是確實只能工資社保這一塊差。

84784952 

2024 11/18 14:19
老師那我想問一下,總公司我可以一般納稅人,分公司可以是小規模納稅人嗎

宋生老師 

2024 11/18 14:25
你好,除非稅務局同意你們這樣。否則是不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