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企業所得稅,捐贈支出,會計上做了營業外支出(商品成本+增值稅),匯算清繳調整是調增(商品成本+增值稅),相當于這筆捐贈,只交了增值稅,所得稅上正負相抵不交稅吧



在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中,捐贈支出如果符合稅法規定的公益性捐贈,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具體扣除比例和條件需要根據當地稅法規定執行。如果捐贈支出已經在會計上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并且在所得稅匯算清繳中調增,則實際上這筆捐贈的成本部分是不參與所得稅扣除的,即所得稅上無法抵扣。增值稅如果已經繳納,則該部分稅務處理與所得稅無關。
2024 10/26 1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