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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創投企業,采用單一投資基金核算方式是什么意思



創投企業采用單一投資基金核算方式,主要是指創投企業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之一來核算其個人合伙人的所得:
單一投資基金核算:這種方式下,創投企業的個人合伙人從該基金應分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股權轉讓所得:單個投資項目的股權轉讓所得,按年度股權轉讓收入扣除對應股權原值和轉讓環節合理費用后的余額計算。單一投資基金的股權轉讓所得,按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同投資項目的所得和損失相互抵減后的余額計算,如果余額大于或等于零,則確認為該基金的年度股權轉讓所得;如果余額小于零,則該基金年度股權轉讓所得按零計算且不能跨年結轉。
股息紅利所得:單一投資基金的股息紅利所得,以其來源于所投資項目分配的股息、紅利收入以及其他固定收益類證券等收入的全額計算。
除前述可以扣除的成本、費用之外,單一投資基金發生的包括投資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和業績報酬在內的其他支出,不得在核算時扣除。
創投企業年度所得整體核算:這種方式下,創投企業的個人合伙人應從創投企業取得的所得,按照“經營所得”項目,5%-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創投企業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計算應分配給個人合伙人的所得。如果符合特定條件,創投企業個人合伙人可以按照被轉讓項目對應投資額的70%抵扣其可以從創投企業應分得的經營所得后再計算其應納稅額。年度核算虧損的,準予按有關規定向以后年度結轉。
創投企業在選擇核算方式后,3年內不能變更。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創投企業,應在完成備案的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核算方式備案。如果未按規定備案,則視同選擇按創投企業年度所得整體核算。選擇一種核算方式滿3年后需要調整的,應在滿3年的次年1月31日前,重新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2024 10/22 08:36

84784961 

2024 10/22 08:44
謝謝老師

宋生老師 

2024 10/22 08:46
你好,不用客氣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