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請問這兩個題在計算的時候為什么一個需要扣除預繳一個,不需要扣除預繳是要征詢統計不預繳異地預繳這個原則嗎?



對于這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中,房地產企業銷售房地產老項目選擇采用簡易計稅方法,這種情況下一般沒有異地預繳的規定,所以直接以當期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增值稅,不需要扣除預繳稅額。
第二個問題中,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在異地有預繳稅款的規定。先在不動產所在地乙市預繳稅款,然后回到機構所在地甲市申報繳納增值稅時,要考慮異地已預繳的稅額,用應納稅額減去異地已預繳稅額確定在甲市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額。
這確實體現了異地預繳的原則,一般情況下,對于特定應稅行為如不動產出租、建筑服務等,會有異地預繳稅款的規定,目的是為了保證稅收在不同地區的合理分配和征管的有效性。而對于一些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的特定業務可能沒有異地預繳的要求
2024 10/17 16: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