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農產品加計扣除賬務處理



根據最新稅法規定:納稅人將購進的農產品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時,準予加計扣除進項稅額,即按13%抵扣進項稅。
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處購進農產品,依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進時:
借:原材料—農產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3%專用發票,則購進時先按照票面金額×11%計算出進項稅額,并操作如下:
借:原材料—農產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注意:總金額是價稅合計數,進項稅額按照計算得出后填寫,并在附表二第6欄反映。
納稅人將購進的農產品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時,按照規定計算準予加計扣除進項稅額,在領用時筆者認為可以按如下處理:
借:生產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農產品加計扣除)
貸:原材料—農產品
2018 05/11 17:21

84785046 

2018 05/11 17:31
老師 請問加計扣除稅額是銷售額*2%嗎?

QQ老師 

2018 05/11 18:19
你好!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