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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加計扣除如何處理



農產品加計扣除是針對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在計算增值稅時給予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以下是關于如何處理農產品加計扣除的詳細步驟:
確認發票類型
符合規定的發票類型:試點納稅人需要取得符合規定的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銷售發票等憑證,或者開具符合規定的收購發票。
進行發票用途確認
登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試點納稅人需要登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稅務數字賬戶。
選擇相應模塊:在平臺上選擇“發票用途確認”-“抵扣類勾選業務”模塊。
處理待處理農產品發票:根據取得的發票類型(如自產農產品免稅普通發票、農產品收購發票、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的3%農產品專票等),在“待處理農產品發票”模塊中進行相應的確認處理。
進行抵扣勾選:對于符合條件的發票,進入“抵扣勾選”模塊進行9%的抵扣勾選。
進行加計扣除勾選
選擇發票并填寫稅額:當購進的農產品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時,通過“農產品加計扣除勾選”模塊,選擇相應的發票并填寫本次加計扣除稅額進行1%加計扣除。
提交并確認:提交完成后,即可在當期進行增值稅申報表預填和進項稅額抵扣。
填寫申報表
附列資料(二)第8a欄: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將加計扣除的農產品進項稅額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a欄“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中。
2024 12/02 1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