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財政局上年結轉專項資金(一般公共預算資金),直接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撥款到村民的一卡通,然后鎮政府這樣記賬:借其他費用,貸其他收入;借其他支出,貸其他預算收入。這樣做對嗎?為什么呢?



這樣的記賬方式不太準確。
一、分析記賬科目存在的問題
1.“其他費用”和“其他收入”科目使用不當:“其他費用”通常用于核算與單位正常業務活動無直接關系的、相對零星的費用支出。專項資金撥付給村民一卡通,不屬于單位自身的費用性支出項目,不應使用“其他費用”科目。“其他收入”一般是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而財政專項資金的撥付不是單位的收入項目,不應通過“其他收入”核算。
2.“其他支出”和“其他預算收入”科目使用不當:“其他支出”一般用于核算除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以外的各項支出,在此情境下,該款項是撥付給村民,不是鎮政府自身的支出項目,不適合用“其他支出”。“其他預算收入”同樣不適用于這種財政專項資金的撥付情況,它主要用于核算不屬于財政撥款預算收入、事業預算收入等的其他預算收入。
二、正確的記賬方式建議
1.對于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撥付上年結轉專項資金到村民一卡通的情況,鎮政府通常應該做如下賬務處理:借:業務活動費用(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相關科目,具體根據資金用途確定)貸:財政應返還額度(或財政撥款結轉等)借:財政應返還額度(或財政撥款結轉等相關科目,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貸:財政撥款收入(或財政補助收入等對應科目)
2024 08/06 1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