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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企業在合并過程中,被合并方的凈資產賬面價值是負數,那么本年度合并方彌補被合并方的虧損有限額限制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4號)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所規定的可由合并企業彌補的被合并企業虧損的限額,是指按《稅法》規定的剩余結轉年限內,每年可由合并企業彌補的被合并企業虧損的限額
2024 07/22 08:57

84785004 

2024 07/22 09:10
這個限額是根據被合并方凈資產公允價值*最長國債年利率,如果評估下來凈資產是資不抵債,公允價值是負數,那么限額是怎么確定

宋生老師 

2024 07/22 09:16
企業在合并過程中,如果被合并方的凈資產賬面價值是負數,那么合并方彌補被合并方虧損是有限額限制的。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第六條規定,被合并企業合并前的相關所得稅事項由合并企業承繼,并且可由合并企業彌補的被合并企業虧損的限額計算公式為:被合并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截至合并業務發生當年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如果被合并企業的凈資產公允價值為負數,則實際上合并企業無法對被合并企業名下的虧損進行彌補

84785004 

2024 07/22 10:21
那就說企業所得稅上并不能彌補這個資不抵債的企業虧損。

宋生老師 

2024 07/22 10:25
你好!實操中一般不允許居多。因為這樣有偷稅漏稅的嫌疑

84785004 

2024 07/22 10:27
只要具備合理的商業目的,是可以的

宋生老師 

2024 07/22 10:29
你好!嗯,所以實操,看稅務局的認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