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樸老師回答我的問題 所有權保留合同中 賣方破產 決定解除合同 買方如果付款了75%以上 賣方也能取回物嗎? 所有權保留合同中賣方破產 決定解除合同 買方如果付款了75%以上 賣方也能取回物嗎? 買房破產 ?決定解除合同 付了75% 是還物品還是還錢?如果還錢 還25%是共益債務嗎?



在所有權保留合同中,賣方破產并決定解除合同,如果買方已經付款了75%以上,賣方一般不能取回標的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買受人已經支付標的物總價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賣人主張取回標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然而,如果買方破產,其管理人決定解除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出賣人主張取回買賣標的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出賣人取回買賣標的物,買受人管理人主張出賣人返還已支付價款的,人民法院應支持。取回的標的物價值明顯減少給出賣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可從買受人已支付價款中優先予以抵扣后,將剩余部分返還給買受人;對買受人已支付價款不足以彌補出賣人標的物價值減損損失形成的債權,出賣人主張作為共益債務清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024 07/04 1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