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破產法中針對雙方均未履行的合同,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合同,為什么有損失申報的是屬于共益債務;解除合同有損失的申報的是普通債權



您好!
共益債務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破產程序中為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由債務人財產及其管理人而產生的債務
這個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是為了雙方的利益,是共益性質的,而單方面解除合同不是為了雙方利益
2022 05/06 10:20

84785041 

2022 05/06 16:45
明白了,謝謝老師

丁小丁老師 

2022 05/06 16:49
不客氣,有問題再溝通哦

84785041 

2022 05/06 21:11
可是管理人選擇繼續或者解除,不都是站在債務人的角度考慮,為了
債務人的利益嗎?

丁小丁老師 

2022 05/06 22:54
您好!管理人是出于雙方利益選擇繼續履行或終止的

84785041 

2022 05/07 06:09
老師講了課的時候說站在債務人角度考慮,要對債務人有利

84785041 

2022 05/07 06:09
整的有點糊涂了

丁小丁老師 

2022 05/07 07:41
您好!有利于債務人是說不能損害債務人利益,同時也要是為了雙方利益才選擇繼續的,這才是共益債務,如果為了債務人單方面利益解除了合同,那么給予的賠償就不是共益性質了

84785041 

2022 05/07 09:17
明白了,那梁老師感覺有點講串了

丁小丁老師 

2022 05/07 09:18
您好!這個您稍微記一下就好了哦

84785041 

2022 05/07 09:26
好的,明白了,謝謝老師

丁小丁老師 

2022 05/07 09:27
不客氣,有問題再溝通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