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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和勘驗筆錄屬于什么了?



您好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現場筆錄(和勘驗筆錄并列),是一種獨立的行政訴訟證據種類。
2024 04/25 10:09

84784994 

2024 04/25 10:10
比如書證物證,他屬于什么

bamboo老師 

2024 04/25 10:12
書證是指以其記載的內容和反映的思想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書面材料或其他物質材料。書證的表現形式通常是文字,但是也可以是圖標或者符號,形成書證的慣常工具是紙和筆,但并不拘泥于此。
物證是指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和痕跡。例如作案工具、贓款贓物、指紋、腳印、犯罪行為侵犯的對象、犯罪行為產生的物品,以及其他可能揭露犯罪和查獲犯罪嫌疑人的實物和痕跡。

84784994 

2024 04/25 10:14
筆錄不也是文字記錄嗎

bamboo老師 

2024 04/25 10:19
筆錄是文字記錄啊?

84784994 

2024 04/25 10:30
那為什么不屬于書證。。

bamboo老師 

2024 04/25 10:33
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是單獨的一種證據 不歸類在書證里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