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3年發生的成本發票,可能入賬到2024年成本中可以列支嗎?



您好,不可以的哦,有政策的,我們在23年年末就要把這個費用計提了,在年度匯繳前來發票都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條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六、關于以前年度發生應扣未扣支出的稅務處理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企業由于上述原因多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可以在追補確認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遞延抵扣或申請退稅。
虧損企業追補確認以前年度未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業經過追補確認后出現虧損的,應首先調整該項支出所屬年度的虧損額,然后再按照彌補虧損的原則計算以后年度多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并按前款規定處理。
綜上,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如屬于上述文件規定情形,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2024 03/15 19:25

84784978 

2024 03/15 19:34
小天老師,收到謝謝你。

廖君老師 

2024 03/15 19:39
?親愛的朋友,您太客氣了,祝您每天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