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2×23年5月1日,甲公司將兩項投資性房地產收回:第一項房地產為一棟寫字樓,收回后用于辦公。該寫字樓公允價值2300萬元,原賬面價值2210萬元,其中成本200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210萬元。第二項房地產收回后重新開發用于對外銷售,當日該房地產的公允價值4500萬元,原賬面價值4230萬元,其中成本410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13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影響,甲公司上述兩項投資性房地產的轉換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影響金額為( ?。┤f元。



您好,第一項房地產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影響金額=2300-2210=90;第二項房地產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影響金額=4500-4230=270,甲公司上述兩項投資性房地產的轉換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影響的金額=90+270=360
2024 02/21 0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