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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2023年9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批發商品,合同規定不含稅銷售額為800萬元,本月收回50%的貨款,其余貨款于10月10日前收回。由于購貨方資金緊張,本月實際收回不含稅銷售額250萬元;



您好,解答如下
銷項稅=800*50%*13%=52
進項稅=23.4
應交增值稅=52-23.4=28.6
2024 01/18 12:39

某2023年9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批發商品,合同規定不含稅銷售額為800萬元,本月收回50%的貨款,其余貨款于10月10日前收回。由于購貨方資金緊張,本月實際收回不含稅銷售額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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