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民事訴訟證據和證明 舉證期限、質證和認證 控制證據不提交的后果 一方當事人控制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交,對待證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控制人的,法院可認定該主張成立 。 問題:控制證據不提交的后果,沒明白,老師能給翻譯下嗎?



法條是這么闡述的:
控制書證的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交書證的法律后果:
一方當事人控制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交,對待證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該主張成立。
2023 11/11 21:21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11/11 21:23
常見的書證包括:
合同書、各種各樣的公、私文書、會計憑證、租賃契約、結婚證、房產證、商標等。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11/11 21:3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九十五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控制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交,對待證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該主張成立?!?案例:
兩子女隨小美生活,小美對小帥出具的單方所做的《親子鑒定報告》不予認可,認為對是否存在生物學上的親子關系認定應當通過合法程序進行親子鑒定,但又明確拒絕配合進行鑒定,應當認定鑒定結果不利于小美,據此推定原告與二孩不存在親子關系。另外,從小帥(O型)、小美(A型)與女孩(AB型)的血型來看,根據一般的醫學常識,小帥與該女孩之間也不可能具有親子關系。故法院對小帥請求依法確認其與小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出生的兩子女不存在親子關系的訴訟請求依法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