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根據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管理人的職責包括( ?。?。 A.決定債務人的內部管理事務 B.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支和其他必要開支 C.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D.代表債務人參加訴訟、仲裁 E.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 正確答案 : A,B,D,E 【知識點】管理人的職責及報酬 答案解析 : 選項C: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屬于債權人會議的職權;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才屬于管理人的職責。 問題:為什么要選e,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是還沒有債權人會議前,和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營業一樣,都有前提條件,選了e那c也應該要選吧??



同學您好,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債權申報期限屆滿之日起15日內召開。以后的債權人會議,在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或者管理人、債權人委員會、占債權總額1/4以上的債權人向債權人會議主席提議時召開。
2023 10/27 20:50

84785028 

2023 10/27 20:51
為什么要選e,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是還沒有債權人會議前,和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營業一樣,都有前提條件,選了e那c也應該要選吧??

84785028 

2023 10/27 21:03
老師,人嗯??

大侯老師 

2023 10/27 21:17
同學您好,不是沒有債權人會議前

大侯老師 

2023 10/27 21:17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

大侯老師 

2023 10/27 21:18
以后的債權人會議是可以由管理人委員會提議召開的。

大侯老師 

2023 10/27 21:20
這個設置是合理的,管理人管理日常事務等事項,如果出現了需要債權人會議的事項,確實可以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不然得不到授權或者決定,會耽誤事情進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