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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調增會計利潤= 15-1.19= 13.81老師這個不理解,受贈的不都調增了一個營業外收入了嗎?怎么還要+上13.81呢



您好,①受贈設備金額15萬元應在當年計入企業應稅收入,而不能計入資本公積,應調增會計利潤15萬元。
由于是受贈取得的設備,不是購進的,所以稅法也不適用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
2月投入使用,應自3月起計提折舊,稅法規定生產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在當年應計提折舊=15×(1-5%)÷(10×12)×10=1.19(萬元)
應調增會計利潤=15-1.19=13.81(萬元)
2023 09/20 2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