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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從李某借了花盆,張某拿到家后,花盆從陽臺掉落下去砸到王某,這個責任誰來承擔



您好,分情況李張可能都有責任
如果花盆的所有人李某、管理人張某或者使用人張某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如果有其他責任人的,則所有人李某、管理人張某或者使用人張某承擔責任后,可以向侵權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2023 09/02 2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