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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在婚后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還能產生啥收益?



您好,同學,請稍等下
2023 08/10 12:58

向陽老師 

2023 08/10 13:09
你好!個人財產之婚后收益主要分為三類即孳息、增值、投資收益。這里也就主要針對投資收益了。
下邊是對法律條文的分析解釋
(一)個人財產婚后孳息的歸屬認定
雖然法定孳息與天然孳息都有孳息之名,但法定孳息是交易之物,而天然孳息是派生之物。在正是如此,在婚姻財產糾紛案件中認定孳息的歸屬時不可一概而論。天然孳息的取得往往與人們的辛勤勞動不可分離,鑒于夫妻雙方共同生活、共同勞作的屬性,一般情況下,除非有相關證據能夠證明一方配偶確實未對該孳息的產生作出過貢獻,否則天然孳息應當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而對法定孳息,則要區分利息類收入和租金類收入予以分別對待。對于一方婚前存入銀行,婚后所得的利息類收入,應當認定為個人財產,因為配偶沒有對利息的收入有任何貢獻;對于租金類收入的取得,往往需要對房屋進行修繕和管理以及對出租房屋等相關事宜進行操勞,因此租金類收入一般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在確定孳息歸屬時,需要把握的一個基本原則:將孳息一般性的推定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能夠排除另一方配偶協力和貢獻的可能性。
(二)個人財產婚后投資收益的歸屬認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1條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屬于《婚姻法》第17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但法律對具體哪些投資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并沒有明確的界定,在實際訴訟中,當事人容易將各類不同形態的財產主張為“投資收益”,從而發生爭執。下面就幾種生活中常見類型的收益作簡要分析。
第一,以個人資產投資房產、黃金等,婚后因市場行情變化拋售后所得收益。此種收益的產生是受價值規律及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其性質應當認定為自然增值,一般認定歸屬個人所有。但特殊情況是,如果此種增值是因為對方配偶付出了資金或勞動,如共同償還房貸,在婚后產生的增值中,共同還貸所占的比例部分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投資企業的收益。以個人財產投資于公司或企業的,若該公司或企業生產經營所產生的利潤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則應當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第三,投資股票、債券的收益。股票的收益包括三個部分:股息、紅利、資本增值。股息從性質上看屬于法定孳息,應由一方所有,屬個人財產;紅利能否取得取決于公司的盈利狀況,具有風險性和不確定性,屬于投資收益,原則上應屬于夫妻共有;資本增值從性質上看屬于自然增值,應當認定為個人財產。
(三)個人財產婚后增值的歸屬認定
增值通常是由于通貨膨脹或市場行情變動的結果,與對方貢獻無關,應當作為個人財產;但是如果對方配偶做出了直接貢獻,如償還貸款或參與房屋改造等等,相應部分的增值應當作為共同財產。
綜上,在對婚前財產婚后收益進行分割時,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充分考慮婚姻關系的特殊性,將協力和貢獻原則納入區分收益歸屬的考慮范圍之內。如果夫妻一方婚前財產于婚后利益的產生離不開對方配偶的貢獻,該利益應當作為共同財產;如果沒有凝聚對方貢獻,則應當作為該方的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