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還是不太明白這兩個處理方式有什么不同,不都是有新的審計報告日嗎?



這兩種方法確實很相近
我覺得不同點是:
方法二主要是說 在強調事項段或其他事項中說明
2023 07/12 11:26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7/12 11:32
您看下面圖片,用表格清楚一點。
方法二還有個文字上的不同,“出具新的報告”。
不過確實其實說的內容根本就是差不多的,考試的時候您選中一種方式來說就可以。

我還是不太明白這兩個處理方式有什么不同,不都是有新的審計報告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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