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簡易計稅怎么做賬算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 產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 產清理 資產處置損益
2023 06/19 17:52

易 老師 

2023 06/19 17:53
如果涉及到稅金的話,增加應繳稅費,收入/1+3%乘以2%

84784975 

2023 06/19 17:59
這個政策有嗎

84784975 

2023 06/19 18:07
我們2021年購買的一輛車,車價合計18萬,是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沒有進項稅額抵扣,我們一般納稅人,現在出售固定資產,8萬元賣出,可以選擇簡易計稅嗎

易 老師 

2023 06/19 18:14
同學您好,你好,可以的, 沒問題

84784975 

2023 06/19 18:17
這個政策有嗎

易 老師 

2023 06/19 18:22
同學您好,看增值稅條例的

84784975 

2023 06/19 18:59
這邊稅務局說公告

易 老師 

2023 06/19 19:10
同學您好,可各層次的依據都可以

84784975 

2023 06/19 19:11
這個公告可以給我發(fā)下嗎

易 老師 

2023 06/19 19:25
同學您好,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2-1-6
打印本頁
字體:
【大】
【中】
【小】
?
現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有關增值稅問題公告如下: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屬于以下兩種情形的,可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一、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時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銷售該固定資產。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fā)生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
本公告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發(fā)生并已經征稅的事項,不再調整;此前已發(fā)生未處理的,按本公告規(guī)定執(zhí)行。
特此公告。

84784975 

2023 06/19 19:41
這個政策是不是修改了

易 老師 

2023 06/19 19:43
同學您好,有些調了的每年國家都在更新

84784975 

2023 06/19 19:47
我現在查不到這個簡易計稅的政策,查詢不到政策就是13%

84784975 

2023 06/19 19:56
老師,我需要最新的政策

易 老師 

2023 06/19 20:24
簡易計稅是,百分之2

易 老師 

2023 06/19 20:27
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這個是最新的稅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