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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債務重組的入賬價值怎么算



您好!
債務重組準則中對此有過相關的規定,現在引用給你參考
《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
第六條 以資產清償債務方式進行債務重組的,債權人初始確認受讓的金融資產以外的資產時,應當按照下列原則以成本計量:
存貨的成本,包括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和使該資產達到當前位置和狀態所發生的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稅金、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成本。
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投資的成本,包括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和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稅金等其他成本。
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包括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和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稅金等其他成本。
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和使該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稅金、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專業人員服務費等其他成本。
生物資產的成本,包括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和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稅金、運輸費、保險費等其他成本。
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和可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稅金等其他成本。
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第七條 將債務轉為權益工具方式進行債務重組導致債權人將債權轉為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權益性投資的,債權人應當按照本準則第六條的規定計量其初始投資成本。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第九條 以多項資產清償債務或者組合方式進行債務重組的,債權人應當首先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確認和計量受讓的金融資產和重組債權,然后按照受讓的金融資產以外的各項資產的公允價值比例,對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扣除受讓金融資產和重組債權確認金額后的凈額進行分配,并以此為基礎按照本準則第六條的規定分別確定各項資產的成本。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2023 06/16 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