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度的經營情況如下:(1)取得手機銷售收入8000萬元,提供專利權的使用權取得收入100萬元。(2)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6萬元。(3)當年3月因生產經營活動借款300萬元,其中向金融企業借款250萬元,期限6個月,年利率為6%,向非金融企業丙公司借款50萬元,期限6個月,年利率10%,利息均已支付。(4)參加財產保險,按規定向保險公司繳納保險費5萬元。(5)計提壞賬準備金15萬元。(6)發生合理的會議費30萬元。(7)發生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20萬元。(8)通過市民政部門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80萬元,直接向某小學捐贈9萬元、向貧困戶王某捐贈2萬元。(9)全年利潤總額750萬元。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計算企業應繳企業所得稅額。請問哪個準予扣除



您好,是按照利潤總額的這個
2023 05/28 1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