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老師,我們公司買了新車,然后交車輛購置稅的時候,我們會計不愿意出門去車管所,然后就把這個錢轉給公司的一個管理人員(個人)賬戶上,然后出納用公賬付款給管理人員(個人)賬戶上,還在付款用途那里備注車輛購置稅,再由我們公司的管理人員個人賬戶轉給車管所,請問這個合規嗎。這個怎么寫記賬憑證,怎么做賬,因為一般公賬是不允許直接付款給個人的,我想把賬做合規點,是不是要讓管理人員個人寫個報銷單呀,還是怎么操作呀



您好,也合規的,管理人員他是為公司辦事,要寫個報銷單的了,要不這個憑證的附件換人就看不懂了,報銷單上寫好代公司辦理車輛購置稅事宜,多好啊
2023 05/23 18:51

廖君老師 

2023 05/23 19:03
您好!我臨時有事走開1小時,留言我會在回來的第一時間回復您,謝謝您的理解和寬容~

84784972 

2023 05/23 19:08
那我們是先付款比如5月15日付款的給管理人員,然后在5月16日在轉付給車管所。那么17日填報銷單不合理呀,報銷是先墊付然后再打款的,是不是應該先借款,然后在填個報銷單什么才更好呀

廖君老師 

2023 05/23 20:11
您好,先打款要寫借款的,賬務轉款肯定要有單據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