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支票的金額不是可以補充記載嗎? 2.關于銷售收入總額那里,計算業務招待費及廣宣費時為什么要將勞務收入算上啊,勞務收入屬于銷售收入?



您好
支票的金額可以授權補記
加工勞務收入也是基數收入 是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基數
2023 05/12 21:07

84785022 

2023 05/12 21:09
那為什么題目的答案又說出票金額是必須記載事項呢?

bamboo老師 

2023 05/12 21:10
《票據法》規定了兩項絕對應記載事項可以通過授權補記的方式記載:
一是關于支票金額的授權補記.支票的金額本是絕對應記載事項,但在使用中,往往發生難以確定支票金額的情況,如果事先就確定一個固定金額,就會發生所載金額與所用金額不一致的情況,給支票使用人造成極大不便.因此,《票據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支票上的金額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的支票,不得使用.這就是說,出票人可以授權收款人就支票金額補記,收款人以外的其他人不得補記;在支票金額未補記之前,收款人不得背書轉讓,提示付款.

84785022 

2023 05/12 21:39
所以,支票金額又是必須記載事項,又是授權補記事項,在提目出提時,我到底以哪個為準呢?

bamboo老師 

2023 05/12 21:54
支票金額又是必須記載事項,又是授權補記事項? 兩個都對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