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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優先權、代位權、撤銷權、留置權怎么理解



您好,稅收優先權(國家的錢先拿走)、代位權(你不行我來要這錢)、撤銷權(您還欠我的別亂來)、留置權(不給我錢東西不給您)
1.破產清算中的稅收優先權是指在債務人破產還債的情況下,國家作為稅收債權的債權人享有就債務人的財產優先于其他債權人受償的權利
2.代位權指的是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3.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放棄對第三人的債權、無償或以明顯低價處分其財產而有害于債權人的債權時,可以申請法院撤銷的權利。
4.留置權是指當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時,合法占有債務人動產的債權人有權留置動產并享有對該動產的優先受償權。
2023 05/05 2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