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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承兌人的簽章是偽造的,持票人可以向票據上進行真實簽章人,行使票據權利嗎?



真實簽章人可以行使物的抗辯嗎?“出票行為因為法定要件欠缺而無效(出票人簽章不符合規定)導致全部票據權利均不存在.
2023 04/23 15:14

84785042 

2023 04/23 15:19
那這個法條怎么理解呢?“出票行為因為法定要件欠缺而無效(出票人簽章不符合規定)導致全部票據權利均不存在.

84785042 

2023 04/23 15:20
如果是全部票據權利不存在,持票人怎么向前手行使票據權利?

84785042 

2023 04/23 15:29
票據權利不存在就是不能行使票據權利,是行使民事權利了吧.
所以前面問的真實簽章人就可以以票據權利不存在,進行抗辯啊.

84785042 

2023 04/23 15:37
邏輯是這個邏輯.可是對照法條,就有點矛盾

84785042 

2023 04/23 15:41
真實簽章人那就是可以抗辯,拒絕行使票據權利,但是必須承擔民事責任唄

家權老師 

2023 04/23 15:12
是的,持票人可以向票據上進行真實簽章人,行使票據權利

家權老師 

2023 04/23 15:18
沒法抗辯的了哈。你簽字背書給后手就要承擔票據責任,你只能向前手追索

家權老師 

2023 04/23 15:26
直接起訴他的前手就是了哈。雖然票據權利不存在,但是存在真實的業務交易

家權老師 

2023 04/23 15:36
真實簽章人背了書,不影響背書的效力的。不然,就亂套了。比如,類似他簽了字,意思是他就要對這個債務承擔責任的

家權老師 

2023 04/23 15:39
票據權利不存在,民事權利還是可以追索打官司的

家權老師 

2023 04/23 15:43
是的,必須承擔民事責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