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題幫我解釋一下么,有點不懂



你好!
麻煩你稍等一下
2023 04/16 15:49

何萍香老師 

2023 04/16 15:50
對于B選項,甲公司和乙公司是能夠集體控制該安排的唯一組合,屬于共同控制; 對于選項A,甲公司和乙公司、甲公司和丙公司是能夠集體控制該安排的兩個組合,如果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參與方組合能夠集體控制某項安排的,不構成共同控制;

何萍香老師 

2023 04/16 15:50
C選項中甲公司在該甲企業中擁有的表決權就為78%,他自己就超過了75%,然后他還可以跟其他其中一個組合更能超過75%,那么這樣的話無論他自己還是與其他公司組合都可以超75%,這樣就不符合共同控制定義,共同控制是僅有一個能夠集體控制該安排的唯一組合,如果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參與方組合能夠集體控制某項安排的,不構成共同控制。您看B選項就符合,僅有唯一一個組合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組合,再無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