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銷售一臺甲公司自產的且需要由甲公司安裝的機器設備,乙公司支付給甲公司設備價款和安裝費。甲公司的稅務會計人員學習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中的以下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本條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甲公司的稅務會計人員據此認為,甲公司銷售貨物同時提供安裝服務,為混合銷售行為,應當按照銷售貨物



您好,請問是咨詢什么呢
2023 03/06 2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