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第三十九條 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十條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如何區分兼營和混合銷售,假如我是蘇寧電器,賣空調給客戶,幫客戶安裝好,收取的安裝費是17%的稅率,那怎么按銷售服務的6%的稅率來



您好!比如你開一個小店賣貨,又提供出租房屋。這樣就是兼營。
比如你買空調,又包安裝,這個就是混合。
你就要按17%
2017 07/27 15:37

84785028 

2017 07/27 15:41
那如何稅收籌劃下,把賣空調和安裝分開

宋生老師 

2017 07/27 15:43
你好!分開2個合同,分開開發票。

84785028 

2017 07/27 15:52
再請問下老師:財稅2016 36號文 關于(二)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現在不是以票控稅嘛,就是我每月申報上月增值稅時,上月有開具發票取得的收入,也有預收工程款未開發票的預收收入,請問按照上面條文,增值稅主表里怎么填收入呢

宋生老師 

2017 07/27 15:55
你好!這個實際操作建議你問稅管員。不然很多時候容易重復征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