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公司2017年度利潤總額為1 300萬元,其中本年度國債利息收入315萬元,稅收滯納金15萬元,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125萬元(稅法核定的業務招待費120萬元)。遞延所得稅負債年初數為20萬元,年末數為30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數為15萬元,年末數為10萬元。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A公司2017年度所得稅費用為( )萬元,這個題是怎么做出來的,為什么要營業利潤 315-15這兩個不都是營業外收入嗎



您好,這個題目的做法是,先計算應稅所得額=1300-315+15+125-120=1005萬元,再計算應交的企業所得稅=1005*25%-15+10-30+20=236.25。應納稅所得額是減315加15,不是營業利潤要+315-15。
2017 11/08 2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