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LIN 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13%,存貨收發按實際成本計價核算。該公司8月發生以下經濟業務: 1、1日,從DFG 公司購入Y材料200 000元,增值稅稅額26 000元,已通過網上銀行轉賬匯款,材料尚未運到。 2、5日,上述Y材料運達并驗收入庫。 3、8日,發出B材料委托 GH 公司代為加工成包裝容器。B材料實際成本8 000 元,另支付運費 400 元(含稅,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 4、25日,生產完工入庫產品1000件,實際單位成本300元。 5、31日,從外地購入的C材料



根據LIN公司的稅率,8月發生的經濟業務可分為購進原材料、委托加工、生產入庫、外購物資等幾個方面的稅費結算。其中,1日LIN公司從DFG公司購入Y材料200 000元,應繳納增值稅26 000元;5日Y材料運達公司,應繳納稅費26 000元;8日發出B材料,應繳納稅費1 056元;25日生產完工入庫產品1000件,應繳納稅費3 600元;31日從外地購入C材料,應繳納稅費2 369元。
應用案例:一家制造公司購進一批原材料,可以根據上面的情況,對原材料的購置費用等做出相應的增值稅結算。
2023 02/28 1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