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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小規模納稅人在2021年12月開具的專票,因錯誤,在2022年1月份紅沖,請問會計處理怎樣做?



小規模納稅人在2021年12月開具的專票,如果因錯誤需要在2022年1月份紅沖,會計處理應該遵循“一分為二、一刪兩補”,也就是說應當在原發票上注明“紅沖”字樣,然后另開沖紅發票,將錯誤信息補充完整,沖紅發票的沖紅金額必須和原發票的金額相同,并且沖紅發票的標注“紅字”及“沖紅”字樣,用以證明其為沖紅憑證。
例如,小規模納稅人張三以前錯誤開具了一份1000元的普通發票,現要在2022年1月紅沖,此時應當在原發票上注明“紅沖”字樣,另起沖紅發票,上面的單據金額和原來的一樣,并且在發票上注明“紅字”及“沖紅”字樣,以證明其為沖紅憑證,以保證統一到賬的準確性。
2023 02/04 2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