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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承擔為什么是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



債務承擔是指在民法中,當債務人無力履行債務時,可由他人全部或部分擔任責任,完成債務的履行。由于涉及雙方的權利義務,所以債務承擔屬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有三個基本特征:首先,只有當雙方按照約定條件履行完全,即可激活約定效力;其次,按照約定內容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時,容易引起糾紛;最后,效力受雙方約定影響更大。
拓展知識:債務承擔的形式有三種:受讓、擔保和代位求償權。其中,受讓是指債務承擔人對債權人的已發生債權,采取買賣或者其他形式進行承擔;擔保則是指債務承擔人出面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而代位求償權是指債務承擔人將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代替債權人行使。
2023 02/01 1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