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本月增值稅留抵,280元的航天技術維護費。需要在附表四中填寫嗎



根據《營改增稅收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應當在辦理月度增值稅留抵審批時,按照外部計算機系統模式填寫附表四中費用項目,以便稅務機關在查驗企業上月銷售額時,作為參考依據。根據企業開展的業務來判斷,280元的航天技術維護費是否應該填寫在附表四中:
如果該費用是由企業投入的經營成本,為銷售提供技術服務,則此項費用應在“本月增值稅留抵”中明確申報;
如果航天技術維護費只是使用技術服務,而不是由企業投入經營成本,則不應在本月增值稅留抵申報附表四中填寫。
拓展知識:營改增政策及稅收實施細則提出,《附表四》是指企業在申報月度增值稅留抵時需要提供的具體明細,該附表中的費用符合留抵條件的,可以作為增值稅留抵的依據?!陡奖硭摹分邪嗽鲋刀愒牧霞胺召M用、增值稅內部加工成本、研究開發費用、企業所得稅扣除內部加工成本、建設工程投資企業所得稅減少依據等項目。因此,針對不同經營活動應依法及時報送或披露與增值稅相關的稅務申報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023 01/30 1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