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五年前暫估入庫并銷售估價成夲在匯算清繳時以稅前扣除了現在確認已無法取得發票了怎處理?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如果一個貨物在入庫五年之后,確認發票無法取得的,可以以暫估入庫后的銷售額和相應的稅前扣除數作為實際征稅數。因此,可以依據實際情況,以暫估銷售額及扣除的稅前金額作為匯算清繳時的稅前扣除數,適用暫估稅額。
拓展知識:暫估入庫是指,企業在未取得購貨稅票的情況下,暫時估算采購物品稅額并進行入庫登記。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在收到正常稅票后,需要正常繳納稅款,這種情形稱為暫估入庫后的調整。
2023 01/29 2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