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21年11月份有一張銷項發票忘記做賬了,小規模的,不需要交稅的,我可以補到22年1月做賬嗎?



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規定,您21年11月份的銷項發票未做賬時,只要您22年1月內補到做賬,符合納稅義務及稅務行為的具體時限和規定,您補到做賬是可以的,但是請您注意并合理安排發票核實、審批流程,以免因稅務工作不及時而影響您后續的銷售工作。
拓展知識:稅務行為的具體時限和規定,一般由稅法規定。具體的時間規定有一般納稅人的應稅所得額帳務登記不滿一月的稅款,應繳強制性納稅義務,報告會計帳務,申報稅款,申請定期申報稅款,延期納稅,稅款支出,罰款以及退稅等,這些稅收行為都有具體的時限規定,逾期行為則會被稅務機關處以罰款甚至拘禁等處罰,因此,建議您在履行稅收義務時要注意具體時限及規定,及時繳納稅款,及時確認發票核實、審批流程,確保稅收公平的繳納。
2023 01/29 19: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