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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我去年付款的發票 今年是不是應該在5月31號匯算清繳前取回來啊



老師,您好。
根據中國稅收法律,您在去年付款的發票,應在5月31日前取回來用于匯算清繳,這是中國稅務部門規定的時間節點。這也是為了確保發票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便稅務部門可以驗證相關賬戶和憑證。發票有效期為一年,取回時間不得超過有效期,否則發票將失效,可能會影響企業稅收結算。
另外,發票必須在取回前保存完好,以免發生損壞。如果發票填寫不清楚、有污損或缺失,稅務機關可能無法核實,可能會造成賬務異常、減免稅額受到影響等不利影響。此外,發票中的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也不可更改,否則不可使用,影響匯算清繳。
了解上述知識后,關于發票的取回與匯算清繳,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發票取回時間要提前,防止有效期內取回;
二是發票必須保存完好,不允許出現任何損壞;
三是發票中的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不可更改,以免影響匯算清繳。
以上就是關于發票取回與匯算清繳的情況介紹,希望可以幫助您。有關發票拓展知識,可以了解企業發票的分類,包括普通發票、專用發票、卷式發票、電子發票等,根據不同的經營性質可以選擇不同的發票類型。企業在使用發票時,應熟悉各種發票的使用規定,以便更好的管理稅務,防止稅收違規。
2023 01/29 14: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