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銷售數量確定的基本規則中,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移送使用數量。可是書上又說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移送時不繳納消費說。這不是矛盾嗎?



這并不是矛盾,只是兩個不同的情況說明。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移送使用數量,意思是,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例如食品材料之類需要交稅,若移送給他人使用,則需要繳納消費稅;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移送時不繳納消費說,是指一些生產企業會與其他生產企業進行聯合生產,一個企業會把自己生產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移送給另外一家企業生產,而另一家企業會將自己生產的完整的批次產品返還給第一家企業,此時移送時是不用繳納消費稅的。
拓展知識:稅收是國家關系到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不同的國家對于消費品的稅收政策也是不同的,例如,美國的消費稅可以分為聯邦消費稅和州消費稅,按照聯邦消費稅和州消費稅的計算方法不同,可以會有更多的細分。
2023 01/29 1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