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為什么計算所得稅的時候,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不能扣除,不是也屬于成本費用嗎



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不能扣除是根據中國稅法的規定,為了防止企業利用贊助支出來規避稅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中,不得扣除未經批準的贊助支出,以及符合商業或貿易之本質的禮品支出,以及無關生產經營活動的其他支出。由此可見,企業贊助任何未經政府批準的活動或費用,都不能作為扣除項。
此外,稅法規定了企業納稅所得額的扣除原則,必須扣除所有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成本,包括營業稅金和費用,勞務費和折舊,但是贊助支出卻不在以上扣除范圍內,不能作為附加扣除項。總而言之,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很難滿足合法的扣除項的要求,所以不能得到稅費的扣除,不能作為成本費用的減除項。
另外,企業應當注意贊助支出的合法性,并且不要利用贊助支出來規避稅收,違反有關規定的,將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2023 01/27 0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