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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到異地經營在項目所在地要預繳2%的稅,在注冊地又要繳9%的增值稅,異地的2%稅可以在這9%的增值稅中抵扣嗎



一般來說,建筑企業開展異地經營活動,在項目所在地需要繳納2%的稅,在注冊地又要繳納9%的增值稅。但在實際操作中,2%的稅是無法在9%的增值稅中抵扣的,這兩項稅款是相互獨立的收費項目,不能在稅收使用上互抵互扣。
雖然開展異地經營活動會使企業繳納雙重稅收,但此時可以申請“單一稅收優惠”,申請優惠的條件是在異地經營地,企業繳納2%的稅和9%的增值稅,同時,企業應當保證在注冊地具備完備的稅務賬冊,并且對2%稅和9%稅完整準確繳納。申請通過后,注冊地的企業只需要繳納9%的增值稅,2%的稅可以在9%增值稅中全部抵扣,避免企業雙重稅收而帶來的不必要損失。
綜上所述,建筑企業開展異地經營活動時,2%的稅是無法在9%的增值稅中抵扣的,但可以申請“單一稅收優惠”,申請通過后,2%的稅可以在9%增值稅中全部抵扣,以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
2023 01/26 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