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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的專票怎么作廢重開



作廢重開指的是已經開具的專用發票,由于票據面上存在錯誤、票據作廢了,可以申請重開,也叫作廢重開發票。
作廢重開當月的專票有如下要點:
1、首先,要提出作廢重開發票的申請,主要是按照國家規定,具體要求包括:申請書、原發票、重開發票申請表、發票監督管理機關個性化印章(原發票有作廢章,新發票有重開章)、有關票據的收款單等。
2、其次,應交納票據重開費,票據重開費的金額目前按照不同類型票據及票據重開次數不同規定不同,一般發票重開每張收取5元。
3、然后,等待發票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審核要求不低于一定標準,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辦理完畢后,業務人員會通知有關人員將新的發票領取。
4、最后,按照發票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重開發票時要嚴格按照財政部發文的規定對原發票進行作廢,然后開具新的發票,并將新發票的識別號等信息登記在有關文件中。
作廢重開發票可以為納稅人提供便利,避免由于發票有誤給納稅人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同時可以更好地保護政府收入,規范市場秩序。
拓展知識:作廢重開發票涉及到發票變更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發票變更應當盡可能保持票面內容不變,比如金額和名稱不能改變;
(2)專用發票變更后,應刻字“變更”字樣,由有關方認可后,并有發票監督管理機關的印章;
(3)發票變更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
(4)如果發票變更的內容包括商品的數量、總金額的等,則發票變更后,應同時將銷售方和購買方的賬務登記也作出相應的變更;
(5)發票變更后,應將原發票作廢;
(6)發票變更后,要認真填寫票據變更登記表,按照要求登記發票相關信息,并在發票監控系統中進行登記。
2023 01/23 2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