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征收率為3%。原材料按實際成本核算。2020年6月發生下列交易或事項: (1)1日,購入原材料并驗收入庫,成本總額為200 000元,同日,與運輸公司結清運輸費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運輸費為5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450元。全部款項已用轉賬支票付訖。 (2)4日,購入農產品一批,農產品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買價為15 000元,規定的扣除率為9%,貨物尚未到達,價款已用銀行存款支付。 (3)10日,領用一批外購原材料用于集體福利,該批原材料的實際成本為60 000元。 (4)13日,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乙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不含稅價款為300 000元,貨物已發出,款項尚未收到。 (5)15日,甲公司委托丙公司代為加工一批應交消費稅的原材料,原材料成本為40 000元,加工費為6 000元,由丙公司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為1 000元。材料已經加工完成,并由甲公司收回驗收入庫,繼續用于生產應稅消費品,加工費及相關稅金尚未支付。 (6)30日,交納5月份未交增值稅68 000元。用銀行存款交納當月增值稅稅款10 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甲公司應繳納的增值稅總額為110450元:
1.本月應交的增值稅:(200 000×13%)+(15 000×9%)+(300 000×3%)+(60 000×13%)+(40 000×13%)+(6 000×13%)+(1 000×13%)=68450元。
2.本月發生的進項稅額:(5 000×13%)=650元。3.未繳金額:68 000元。
拓展知識: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計算應稅收入時,除了要按征收率計算應稅收入外,還需要按照調整系數計算扣除的進項稅額。調整系數是指累計進項稅額占本期銷售收入(含免稅收入)的百分比,其計算方法為:調整系數=(本月的進項稅額/本月的應稅收入)×100%。
2023 01/22 1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