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原材料按實際成本核算,銷售商品價格為不含增值稅的公允價格。本年6月發生交易或事項如下: (1)5日,購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為8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0 400元,材料尚未到達,全部款項已用銀行存款支付。 (2)10日,收到5日購入的原材料并驗收入庫,實際成本總額為80 000元。當日與運輸公司結清運輸費用,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運費金額為3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270元,運輸費用和增值稅稅額已用轉賬支票支付。 (3)15日,購入不需安裝的生產設備一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5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9 500元,款項尚未支付。 (4)20日,購入農產品一批,農產品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買價為 100 000元,規定的扣除率為9%,貨物尚未到達,價款已用銀行存款支付。 (5)25日,生產車間委托外單位修理機器設備,對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修理費為18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2 340元,款項已用銀行存款支付。 (6)本年6月10日,甲公司購進一幢簡易辦公樓,并于當月投入



您好,這個是全部的嗎
2023 04/11 23:03
